******有限公司2025年涂料供应商招标入围项目(分包1:外墙建筑涂料施工及产品)招标公告
日 期:2025年5月23日
招标编号:CECOM-2025-BD02-0550/01
一、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有限公司2025年涂料供应商招标入围项目进行公开入围选型。
二、本项目分包情况见下表:
分包 | 招标编号 | 分包名称 | 产品示例 |
第一包 | CECOM-2025-BD02-0550/01 | 外墙建筑涂料施工及产品 | 丙烯酸、真石漆 |
注:
(一)产品示例仅供参考;
(二)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并以“包”为单位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
(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四)采购范围:上述分包技术需求书中所涉及的产品及服务;
(五)施工/供货范围:全国范围内;
(六)入围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施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为所投相关包次的施工企业;
1.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
2. 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有与本项目所投分包相同投报产品的施工业绩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施工企业)须明确唯一符合本项目所投包次相关产品要求的产品提供商(即丙烯酸涂料、真石漆必须由同一个产品提供商提供,不可由不同产品提供商分别提供),若投标人(施工企业)自身具备产品供应能力,投标人也可同时为产品提供商;
5. 产品提供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产品提供商必须为产品生产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产品提供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产品提供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产品提供商须具有与所投包次投报产品相同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品牌必须与投报品牌一致,并提供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施工企业)须与其产品提供商书面承诺明确双方职责义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产品提供商须明确针对同一包次仅为一家投标人(施工企业)提供产品;
特别说明:
l 须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版原件唯一授权书,若提供彩色打印版本非原件不予认可;
l 唯一授权书须明确体现本项目名称、所投分包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若无法提现不予认可;
l 格式自拟,但必须体现上述要求内容。
8. 产品提供商须提供其知晓并接受投标人(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做出的所有承诺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 投标人(施工企业)须书面承诺一旦本公司成为该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除招标人认可外,将不得更换产品提供商,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施工企业)全权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施工企业)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2. 投标人(施工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13. 投标人(施工企业)或产品提供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入围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须承诺在供货期限内按照本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入围资格,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实际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
四、招标文件购买
1.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包
2.购买时间:
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3.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1)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支付宝******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名义电汇),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标书发售处)。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投标人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添加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以分包为单位将保证金底单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④ 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五、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6日当日上午8:00-11:00时(北京时间)******有限公司亦庄基地办公楼5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兴海一街与博兴六路交叉口北150米东门)。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有限公司亦庄基地办公楼5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兴海一街与博兴六路交叉口北150米东门)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8号楼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标书发售联系人:苏丹丹
电话:******
邮箱:liuyajie@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安冬、李涵、乌日娜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