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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鑫方定-竞争性磋商-XFD2025-015-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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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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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FD2025-015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1号勤智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鑫方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01~1903单元

总台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来源:

社会委托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1,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十)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十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3):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的补充说明(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605日下午1730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01~190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邮编:36102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小姐0592-******  传真:0592-******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1015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01~1903单元开标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4号)

开启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01~1903单元评标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4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经办人:先生 0592-******张小姐 05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鑫方定******有限公司

******银行厦门诚毅支行

   号:************1368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相关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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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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